- 李建伟;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营经济政策与立法分为“破冰期的政策松绑与立法确认”“突破期的政策升级与立法保障”“深化期的政策引领与立法推动”三个发展阶段。这一历史进程孕育和形成了“政策引领与立法推动双重机制”这一中国共产党领导经济工作的重要制度成果。以此为基础,可以系统分析我国民营经济政策引领与立法推动的经验启示与实施机制,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不断发展。
2025年12期 No.367 18-3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63K] - 赵立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制定,表明中国市场经济在取得巨大发展的同时,在营商环境方面也长期存在种种问题,亟需以全国人大立法的方式进行促进。营商环境不佳的原因极其复杂,有些问题是法律滞后和执法不严所造成的,有些则是过分依赖法律法规所导致的,还有一些可归因于市场诚信缺失或道德危机等。虽然单向完善立法和执法可以强力整肃违法和不道德的行为,但是法律有其固有缺陷和效力限度,法律完善和执法严格并不能保证市场向道德的回归。这就需要在完善法律的同时,探究法律和道德在市场环境中各自的功能定位,明晰市场道德的特有内涵,明确法律的价值目标,注重培育市场道德,让法律和道德在市场环境下相互区别又相互协调,共同营造理想的营商环境。
2025年12期 No.367 35-4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31K] - 唐益亮;
完善涉案财物处置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改的热点话题,具有较强的现实性与紧迫性。对涉企财产采取“查扣冻”措施的功能定位在于平衡各方利益,包括挽回被害人受损利益、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以及便于公安司法机关履行职责。但实践中,办案机关倾向于寻求本位效益,表现为审前返还被害人受损财产较为少见、存在“查扣冻”涉罪企业无关财物情形以及偏重效率价值,偏离了制度设计的初衷。对此,需要通过坚持系统思维、综合施策助推其功能回归,实现对物强制措施适用的规范化、科学化、法治化。在理念上,重视民营经济的财产权保护,强化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加强公权力的制约监督;在规则上,以谦抑性为要求重塑适用程序,以科学性为导向改进管理程序,以实质性为标准优化处置程序,以有效性为目标完善救济程序;在配套上,事前设立管辖权异议制度,事中探索法院审前介入机制,事后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
2025年12期 No.367 50-6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95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