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入开展涉台立法研讨——上海学术界在港、澳、台法律研究会成立会上探讨涉台立法

    雷法;

    <正> 为了使港、澳、台法律的研究工作更好地为党和国家制定的“一同两制”和平统一祖国的基本国策服务,上海市法学会港澳台法律研究会经过二年多时间的筹备,于1990年6月15日正式成立,同时举行了涉台立法研讨会,着重就涉台立法的基本原则、解决海峡两岸法律冲突的途径和吸引台商到浦东开发区投资等问题作了探讨。现将研讨的主要内容简述如下:

    1990年05期 7-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95K]
  • 台湾学术界研商海峡两岸法律问题的综述

    储有德;

    <正> 近几年来,随着全国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大陆与台湾间的交往也与日俱增,特别从1987年下半年以来,台胞返大陆探亲、从商、文化交流及其他活动中,涉及到两岸一系列的法律问题,从而使台湾当局十分头痛,曾多次邀集一些知名的法律专家、教授和律师等学术界人士,研商海峡两岸法律适用的问题。现就台湾学术界对这一问题的看法和意见综述如下:

    1990年05期 10-1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93K]
  • 台湾加工出口区的法制特点和立法趋势

    徐平;

    <正> 台湾当局于1966年12月在邻近高雄港的地区设立了世界上第一个正式以“加工出口区”命名的经济特区——高雄加工出口区,该区面积为68公顷。于1969年又分别在高雄市郊的楠梓和台中市近郊的潭子设立了两个加工出口区一楠梓加工出口区和台中加工出口区,这两个区的面积分别为90公顷和23公顷。现将台湾加工出口区的法制特点和立法趋势作一简要评介。

    1990年05期 13-1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46K]
  • 中国大陆地区和台湾地区民事法律冲突及其解决途径

    崔峰;

    <正> 海峡两岸关系开始解冻,这是中华民族的幸事,它结束了骨肉长期分离之苦,为和平统一祖国迈出了可喜的一步。随着阿岸交往的发展,调整这种交往的法律问题也相继发生。一方面,1949年前发生,因政治原因而中断的法律关系开始恢复;另一方面,近年来两岸民间交往又产生新的法律关系。由于两岸实行着不同的法律制度,且歧异之处颇多,当两岸人民在交往中发生法律纠纷时,到底应适用大陆法还是台湾法来处理,已成为目前司法界和法学界共同关心的“热点”。

    1990年05期 17-1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5K]
  •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系列谈

    李昌道;

    <正> 一、香港基本法与宪法的关系七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下称“基本法”)是以宪法为依据,以“一国两制”为指导方针,把国家对香港的各项方针、政策用基本法的形式规定下来。这些方针政策,是实现国家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同时保持香港的稳定繁荣的根本保证,是符合我国人民,特别是香港同胞的根本利益的。

    1990年05期 19-2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47K]
  • 澳门法制轮廓及过渡期面临的主要任务

    毛青文;

    <正> 一、澳门现行法律概况目前在澳门适用的法律根据立法机关的不同,主要可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由葡萄牙国会制定的法律而延伸到澳门适用的;另一部分是澳门本地立法机关制定和颁布的。澳门适用的葡国国会制定的法律主要是葡国六大法,即宪法、民法、商法、刑法、民事

    1990年05期 23-2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04K]
  • 略论《澳门组织章程》

    庄金锋;宋锡祥;

    <正> 中葡两国政府于1987年4月13日在北京正式签署了《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联合声明》明确指出:“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后,澳门原来的法律、法令、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除与《基本法》相抵触或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作出修改者外,予以保留。”这里所谓与《基本法》相抵触的法律,主要是指带有殖民色彩的宪法性文件《澳门组织章程》以及由澳督颁行的一系列基本性质的法例。在九十年代过渡时期,该章程将仍然有效。因此,有必要对该章程作些简要的介绍和分析,以利于深入研究和探讨澳门未来的政治结构和法律制度。

    1990年05期 26-2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13K]
  • 刑法中违法性错误与故意的关系

    李心鉴;

    <正> 违法性错误,或称法律上的错误,或称禁止的错误,是刑法错误的一个种类,指行为人对于自己的行为在法律上的评价的歪曲反映。详言之,即行为人对于自己的行为在法律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种犯罪以及应处怎样的刑罚的歪曲反映。这种认识错误导致行为人对其行为的主观评价和法律的评价不一致,研究这种错误的日的在于认识这些“不一致”对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有无影响,有怎样影响的规律。

    1990年05期 29-3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05K]
  • 补偿心理与重新犯罪

    江伟人;

    <正> 补偿心理即人们因主观或客观原因引起不适或不满导致心理失衡时,企图采取种种途径发展和表现自已,借以减轻或抵消不适、不满而达到心理平衡的一种心理倾向。人们良好心境的保持有赖于心理平衡,但平衡总是相对的,不平衡则是绝对的。每当人们遇到挫折或遭受损害,心理失去平衡,产生不适、不安或不满时,寻求补偿,恢复心理平衡,便成为人们内在的需求。显然,补偿心理是人们心理调整并在不断调整中保持良好心境的一种内驱力。

    1990年05期 32-3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92K]
  • 试论我国抵押贷款立法中的几个法律问题

    杨长明;

    <正> 本文拟就抵押贷款管理条例立法中涉及的几个法律问题作初步探讨。一、抵押贷款立法中质权和抵押权的分离与合并纵观国外的立法例,尤其是以罗马法为基础的大陆法系国家的立法例,一般是将质权和抵押权区分开来,分别规定在其民法的物权编中,如日本和台湾的民法即采用此立法例。所谓质权是指债权人因担保债权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移交的财产(一般是动产),当债务人不履行时享有就担保财产的变价优先得到清偿的权利。它是因质押当事人之间成立契约而发生的

    1990年05期 35-3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85K]
  • 汉代经济立法初探

    蒋晓伟;

    <正> 汉朝是我国封建国家发展中的一个重要阶段,在四百余年的封建统治中,法律制度在“承秦制”的基础上得到了发展,其中汉的经济法制不仅在巩固封建经济制度而且在恢复和发展社会生产,加强中央对财政经济集权方面都积累了一定经验。本文拟就汉代经济法制作一探索性的陈述。

    1990年05期 39-43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334K]
  • 经济犯罪群体现象的特征、原因和对策

    宋建人;孙宝贵;周锦荣;

    <正> 经济体制改革和开放搞活,打破了我国封闭式的经济格局,在经济领域里,承包、租赁等多种经营形式应运而生,充满了勃勃生机。然而,随着经济经营形式的变化和经济交往的增多,经济犯罪形式也起了相应的变化。调查发现,目前检察机关在侦查经济犯罪案件时,往往在一个系统、一个单位侦破一起案件的同时,常常带出与其相关一串案件,涉案几人、十几人甚至几十人,形成了一案连多案、小案连大案、案中又有案的纷繁复杂的局面。这种人数众多、作案成员或案件之间具有一定联系的经济犯罪现象,我们称之为经济犯罪群体现象。

    1990年05期 44-4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61K]
  • 当前拖欠银行贷款的原因、后果及对策

    吕文江;

    <正> 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银行作为信贷中心的地位日益突出。与此同时,贷款纠纷不断发生,借款人拖欠贷款的现象非常普遍,拖欠数额也十分惊人,从而严重地影响了信贷工作的正常进行。为了疏通信贷,稳定金融秩序,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本文试就拖欠贷款的有关问题谈点看法。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借款人拖欠贷款的原因是

    1990年05期 48-4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56K]
  • 股份公司章程公证初探

    陈国耀;王道珍;

    <正> 股份制是多元化的所有制形式,表现在法律上则是按份共有的财产关系;而股份公司则是一种多形式、多成份的经济组织,其活动的准则是公司章程。随着股份制在我国的试行,证明股份公司章程已成为公证机关服务的一个重要项目。一、股份公司章程的法律特征及公证的意义所谓股份公司,是由一定人数的股东所组成,全部股本(即名义资本)分为股份,股东以其所认购

    1990年05期 50-5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18K]
  • 关于个体承运人非法侵犯其运输货物所有权的定性问题

    胡德胜;

    <正> 当前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在托运方不参与管理的情况下,个体承运人(这里包括托冒单位名义而实际是个人私接运输业务、收费归己的,或是直接以个人身份承运的运输单位的驾驶人员;私接运输业务、收费归己的非空输单位的驾驶人员,以及个体运输户主)非法侵犯其运输货物所有权的情况时有发生,严重扰乱了社会运输经济市场秩序。但是,在查处过程中,对个体承运人这种行为的性质,人们认识不尽一致,有的认为是盗窃行为,有的认为

    1990年05期 52-53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49K]
  • 改造罪犯的“三个延伸”和内部工作

    张建秋;

    <正> 一、“三个延伸”的现实意义1987年的中央政法工作座谈会,首先提出了改造工作的“三个延伸”,即把改造罪犯工作向前延伸、向后延伸、向外延伸。这对于长期囿于自我封闭的环境中所实施的罪犯改造工作来说,无疑具有其现实意义。它打破了几十年来改造工作单一化的模式,使罪犯改造工作在更为广阔的社会背景下进行。我国在改造罪犯上所取得的成就是举世公认

    1990年05期 54-5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9K]
  • 西欧产品责任发展的新趋势:产品责任与智力产品

    吕国强;陆萍;盛勇强;

    <正> 最近,欧洲共同体一些国家的学者正对《欧洲共同体产品责任指令》(以下简称“指令”)的适用范围发生争论,主要涉及智力产品是否属于“指令”所称的产品?对智力产品能否适应“指令”所规定的严格责任?那么“指令”是如何规定的呢?(一)对传统定义的反思:什么是产品?“指令”第二条规定“本指令所说的产品是指除最初农、畜产品之外的所有动产,也包括那些附会在另一动产或不动产中的动产,……动产包括电。”根据上述规定,对于涉及产品与非产品边缘的案

    1990年05期 56-5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25K]
  • 坚持双百方针 繁荣法学基础理论研究——全国法学理论学术研讨会综述

    林喆;程椿盛;

    <正> 由中国法学会法学基础理论研究会和安徽大学法律系联合召开的1990年全国法学理论学术研讨会于5月21日至25日在合肥举行。来自全国高等院校、科研和实际工作部门的法理学教授、专家65人出席会议。会上收到论文55篇。会议坚持双百方针,在生动活泼的气氛中围绕着以下一些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一、民主的含义是什么

    1990年05期 59-6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01K]
  • 民事诉讼举证责任理论研究综述

    姜亚行;

    <正> 一、举证责任的含义对举证责任的含义的认识主要表现于对我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第56条规定的不同理解。该条分为两款,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第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收集和调查证据。”一般认为,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一款规定的就是举证责任。但对举证责任的含义有不同认识:第一种意见认为,举证责任有两种含义,其一是由谁承担提供

    1990年05期 62-6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97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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